兹收录中资企业在蒙古国开展投资合作的常见问题,供大家学习:
一、在蒙古国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蒙古国的外国投资企业是指按蒙古国法律注册成立、外国投资人占有股份25%或以上且每个外国投资人的投资额超过10万美元或等值图格里克的企业。在蒙古国,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公司代表处、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等。
二、在蒙古国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蒙古国《投资法》规定,投资人需根据蒙古国公司法、国家注册登记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新《投资法》出台后,简化了企业登记注册程序,企业可在蒙古国国家登记注册局办理“一站式”企业注册相关手续。此外,企业可赴蒙古国国家发展局就在蒙古国投资经营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并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相关信息:
http://investmongolia.com
http://www.theiguides.org/public-docs/guides/mongolia 。
三、外资企业注册的主要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内容】
申请注册设立外国投资企业,需提供以下内容:
(1)投资者的名称、地址、公民国籍;
(2)投资种类、规模;
(3)企业的形式;
(4)投资的基本形式;
(5)投资的基本行业,从事的生产、服务;
(6)投资、实施的阶段及期限。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册材料】
(1)法人的核准名称;
(2)申请书
表格下载网站:
http://burtgel.gov.mn/service/indenewlist/download);
(3)法人成立的决定、章程;
(4)授权书;
(5)工本费支付票据;
(6)入股资金证明;
(7)法人地址证明;
(8)外国国有资产法人在矿业、金融、新闻通讯领域开展经营活动且其持股比例达到33%或以上的,须提交“国家发展局”出具的批准书;2人或2人以上投资者共同设立企业,须提交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外资企业投资人如果是外国人,须提交护照或其替代证件,如果是法人,须提交外国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以资金、现金、动产、知识产权的形式投资,须提交从国外转移资金的银行证明、账单复印件、报关单、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外国国有资产法人自国家发展局获得批准书之后,在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登记注册总局注册外资企业法人。相关批准文件申请网址:http://nda.gov.mn/1050.html。将相关文件全部提交至知识产权局、国家登记注册总局下设法人登记局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获得企业登记注册证书。
公司通过审查后,应刻制公司公章并领取企业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公司营业执照到期前3个星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一般情况下,新注册公司一年度进行一次延期,已经营5年以上公司可一次延期2年。
公司注册完成后,应聘请蒙古国当地财务会计人员或了解蒙古国相关税务和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中方财会人员,每个月按照企业经营情况向所在地税务部门申报月度报表(月度报表需于每月10日前提交,季度和年度报表需在下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20日前提交);在蒙古国登记注册外资公司应该向所在地社会保险局交付法人代表和所聘请蒙古国员工和中国员工的社会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注册后,公司法人代表可向蒙古国移民局申请多次往返签证,同时申请长期居住卡;签证和居住卡有效期同公司营业执照有效期一致,法人代表也可以凭借中国车辆驾驶执照在蒙古国交警总署换取当地的驾驶执照,驾照有效期和营业执照有效期一致。
【外国法人代表处申请内容】
设立外国法人代表处的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外国法人的名称、地址;
(2)外国法人的登记地;
(3)设立代表处的目的、业务活动的方向;
(4)代表处的正式地址、地理位置。
【外国法人代表处申请材料】
设立外国法人代表处的申请需附以下资料:
(1)外国法人的介绍、章程复印件;
(2)外国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开户行出具的有关支付能力的证明;
(4)代表处章程;
(5)代表处的地址(保证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专用办公室的租赁合同)。
主管外国投资事务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设立外国法人代表处的申请及所附材料进行审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如同意设立外国法人代表处,则颁发证书。
【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对已从主管外国投资事务的国家行政机关领取了证书的外国投资企业进行国家登记。
【申报社会保险】
外国投资企业可根据蒙古国法律法规向蒙古国保险机构进行投保。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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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收录中资企业在蒙古国开展投资合作的常见问题,供大家学习:
一、在蒙古国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蒙古国的外国投资企业是指按蒙古国法律注册成立、外国投资人占有股份25%或以上且每个外国投资人的投资额超过10万美元或等值图格里克的企业。在蒙古国,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公司代表处、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等。
二、在蒙古国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蒙古国《投资法》规定,投资人需根据蒙古国公司法、国家注册登记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新《投资法》出台后,简化了企业登记注册程序,企业可在蒙古国国家登记注册局办理“一站式”企业注册相关手续。此外,企业可赴蒙古国国家发展局就在蒙古国投资经营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并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相关信息:
http://investmongolia.com
http://www.theiguides.org/public-docs/guides/mongolia 。
三、外资企业注册的主要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内容】
申请注册设立外国投资企业,需提供以下内容:
(1)投资者的名称、地址、公民国籍;
(2)投资种类、规模;
(3)企业的形式;
(4)投资的基本形式;
(5)投资的基本行业,从事的生产、服务;
(6)投资、实施的阶段及期限。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册材料】
(1)法人的核准名称;
(2)申请书
表格下载网站:
http://burtgel.gov.mn/service/indenewlist/download);
(3)法人成立的决定、章程;
(4)授权书;
(5)工本费支付票据;
(6)入股资金证明;
(7)法人地址证明;
(8)外国国有资产法人在矿业、金融、新闻通讯领域开展经营活动且其持股比例达到33%或以上的,须提交“国家发展局”出具的批准书;2人或2人以上投资者共同设立企业,须提交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外资企业投资人如果是外国人,须提交护照或其替代证件,如果是法人,须提交外国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以资金、现金、动产、知识产权的形式投资,须提交从国外转移资金的银行证明、账单复印件、报关单、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外国国有资产法人自国家发展局获得批准书之后,在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登记注册总局注册外资企业法人。相关批准文件申请网址:http://nda.gov.mn/1050.html。将相关文件全部提交至知识产权局、国家登记注册总局下设法人登记局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获得企业登记注册证书。
公司通过审查后,应刻制公司公章并领取企业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公司营业执照到期前3个星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一般情况下,新注册公司一年度进行一次延期,已经营5年以上公司可一次延期2年。
公司注册完成后,应聘请蒙古国当地财务会计人员或了解蒙古国相关税务和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中方财会人员,每个月按照企业经营情况向所在地税务部门申报月度报表(月度报表需于每月10日前提交,季度和年度报表需在下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20日前提交);在蒙古国登记注册外资公司应该向所在地社会保险局交付法人代表和所聘请蒙古国员工和中国员工的社会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注册后,公司法人代表可向蒙古国移民局申请多次往返签证,同时申请长期居住卡;签证和居住卡有效期同公司营业执照有效期一致,法人代表也可以凭借中国车辆驾驶执照在蒙古国交警总署换取当地的驾驶执照,驾照有效期和营业执照有效期一致。
【外国法人代表处申请内容】
设立外国法人代表处的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外国法人的名称、地址;
(2)外国法人的登记地;
(3)设立代表处的目的、业务活动的方向;
(4)代表处的正式地址、地理位置。
【外国法人代表处申请材料】
设立外国法人代表处的申请需附以下资料:
(1)外国法人的介绍、章程复印件;
(2)外国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开户行出具的有关支付能力的证明;
(4)代表处章程;
(5)代表处的地址(保证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专用办公室的租赁合同)。
主管外国投资事务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设立外国法人代表处的申请及所附材料进行审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如同意设立外国法人代表处,则颁发证书。
【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对已从主管外国投资事务的国家行政机关领取了证书的外国投资企业进行国家登记。
【申报社会保险】
外国投资企业可根据蒙古国法律法规向蒙古国保险机构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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