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175D/2023-00026 | 主题分类 | 审计 |
|---|---|---|---|
| 发文机构 | 市审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5-22 | 公文时效 |
近日,呼和浩特市审计局在新冠疫情防控资金跟踪审计中发现,因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缺失,导致救灾物资在储备、管理、回收等环节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对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进行规范,提高救灾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
《办法》对救灾物资的计划、采购、接收、储存、调拨、使用、回收、报废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清晰界定了相关单位职责,落实了审批流程和有关技术标准,有效提升了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来源: 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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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175D/2023-00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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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审计 | ||
| 发文机构 | 市审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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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3-05-22 | ||
| 公文时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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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呼和浩特市审计局在新冠疫情防控资金跟踪审计中发现,因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缺失,导致救灾物资在储备、管理、回收等环节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对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进行规范,提高救灾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
《办法》对救灾物资的计划、采购、接收、储存、调拨、使用、回收、报废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清晰界定了相关单位职责,落实了审批流程和有关技术标准,有效提升了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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