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行为,呼和浩特市“双减”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7月11日发布公告,即日起,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在职教师和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的线索。
征集范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规定,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并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开展的校外教育培训,均列入本次举报线索范围。
征集内容:1. “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在托管机构、居民楼、酒店、自习室及库房等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 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线上线下补课,推荐、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3. 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以早教班、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行为。
征集线索内容与方式:培训机构(个人)名称(姓名);在职教师姓名、性别、在职学校、培训科目;具体培训地点如:呼和浩特市××区(旗/县)×××小区(写字楼)××楼×层×××号;具体培训时间和人数;培训场所门头照及其他佐证图片、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
征集线索邮箱:hsjyjxwpx@126.com,征集线索电话:4606415。
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举报线索问题一经查实,将坚决予以从严处理。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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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行为,呼和浩特市“双减”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7月11日发布公告,即日起,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在职教师和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的线索。
征集范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规定,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并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开展的校外教育培训,均列入本次举报线索范围。
征集内容:1. “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在托管机构、居民楼、酒店、自习室及库房等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 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线上线下补课,推荐、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3. 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以早教班、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行为。
征集线索内容与方式:培训机构(个人)名称(姓名);在职教师姓名、性别、在职学校、培训科目;具体培训地点如:呼和浩特市××区(旗/县)×××小区(写字楼)××楼×层×××号;具体培训时间和人数;培训场所门头照及其他佐证图片、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
征集线索邮箱:hsjyjxwpx@126.com,征集线索电话:460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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