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6769G/2024-00108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
| 发文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 公文时效 |
各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2024年6月17日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6769G/2024-00108 | ||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
| 发文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 ||
| 公文时效 | |||
|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6769G/2024-00108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
| 发文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 公文时效 |
收藏成功,可以进入"用户中心"进行查看!
各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2024年6月17日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