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3月开展了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3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抽查,其中新城区政府网站(详情见附件1)由于存在“长期不更新栏目超10个”情况,判定为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设的1个新媒体账号(详情见附件2)由于存在“超出规定天数未更新”情况,判定为不合格新媒体账号。
(三)网民留言回复情况
3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对我市政府网站进行模拟留言检查。其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未在规定天数内回复留言(详情见附件3)。
(四)相关内容报送情况
2月份通报要求不合格的地区和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其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报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此项工作重视还不够
从第一季度整体情况来看,政府网站“超10个栏目未更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政务新媒体“超出固定天数未更新”等问题依旧反复出现,反映了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
(二)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不到位
从第一季度检查结果来看,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还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对政务新媒体整体情况掌握不准确,存在账号未及时备案情况。二是由于部门名称变更导致原账号出现无人管理的情况。三是已备案注销的账号还存在继续更新,导致无法按时注销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责任,对于通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二是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好技术防护等保障工作,严格发布平台后台管理,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做好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人员安排。三是不得滥用政务新媒体的关注点赞、转发评论功能;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在线时长等强制使用功能,确需设置或已经设置的,应严格审批。四是政务新媒体推广使用应从实际需求出发,不得做强制性要求。
(二)持续优化发布内容。要认真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常态化管理的通知》要求,持续优化发布内容,严格落实发布内容审批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在4月份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已发布的历史内容进行自查,重点关注发布日期和更新情况,避免出现“超10个栏目未更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超出固定天数未更新”情况。
(三)常态化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留言回复
从3月抽查结果来看,还有个别地区和部门未将网民留言答复工作纳入每日工作范畴,4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将持续不定时抽查网民留言工作,检查结果纳入当月通报。
请2024年3月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于4月9日(星期二)17:00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正式行文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2024年3月份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2024年3月份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2024年3月份全市政府网站留言检查情况
4.2024年1月份全市政府网站与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5.2024年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与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31 日
(联系人:梁心俊,联系电话:4609250)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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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3月开展了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3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抽查,其中新城区政府网站(详情见附件1)由于存在“长期不更新栏目超10个”情况,判定为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设的1个新媒体账号(详情见附件2)由于存在“超出规定天数未更新”情况,判定为不合格新媒体账号。
(三)网民留言回复情况
3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对我市政府网站进行模拟留言检查。其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未在规定天数内回复留言(详情见附件3)。
(四)相关内容报送情况
2月份通报要求不合格的地区和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其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报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此项工作重视还不够
从第一季度整体情况来看,政府网站“超10个栏目未更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政务新媒体“超出固定天数未更新”等问题依旧反复出现,反映了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
(二)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不到位
从第一季度检查结果来看,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还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对政务新媒体整体情况掌握不准确,存在账号未及时备案情况。二是由于部门名称变更导致原账号出现无人管理的情况。三是已备案注销的账号还存在继续更新,导致无法按时注销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责任,对于通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二是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好技术防护等保障工作,严格发布平台后台管理,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做好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人员安排。三是不得滥用政务新媒体的关注点赞、转发评论功能;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在线时长等强制使用功能,确需设置或已经设置的,应严格审批。四是政务新媒体推广使用应从实际需求出发,不得做强制性要求。
(二)持续优化发布内容。要认真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常态化管理的通知》要求,持续优化发布内容,严格落实发布内容审批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在4月份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已发布的历史内容进行自查,重点关注发布日期和更新情况,避免出现“超10个栏目未更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超出固定天数未更新”情况。
(三)常态化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留言回复
从3月抽查结果来看,还有个别地区和部门未将网民留言答复工作纳入每日工作范畴,4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将持续不定时抽查网民留言工作,检查结果纳入当月通报。
请2024年3月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于4月9日(星期二)17:00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正式行文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2024年3月份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2024年3月份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2024年3月份全市政府网站留言检查情况
4.2024年1月份全市政府网站与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5.2024年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与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31 日
(联系人:梁心俊,联系电话:460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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