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1320/2024-000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际,现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2 网上举报:neimeng.12388.gov.cn 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话:0471-4608394 邮编:010010 接诉即办(投诉热线):0471-12345
|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1320/2024-00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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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 索 引 号 | 11501000115201320201320/2024-000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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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际,现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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